提要

2026年8月3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津财教指〔2026〕29号通知,按照财教〔2026〕63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教育主管部门资金分配方案,现拨付市属高校2026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通知要求:一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主管部门及高校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结合已提前下达情况统筹安排,避免与其他项目交叉重复,加快预算执行;二是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各主管部门及高校需结合批复的绩效目标表和专家论证情况,及时调整完善2026年该资金绩效目标,并于30日内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备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附件包含2026年天津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明细表和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天津市财政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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