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配套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办法旨在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对牵头承担国家特定项目且需广西配套资金的单位给予支持。支持范围分两类:定向配套国家项目,按国家有关文件注明或经认可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总额确定;非定向配套国家项目,2025年 - 2030年期间,广西区内企事业单位牵头承担且未获广西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持的国家项目,按不超过1:1比例资助,最高不超2000万元。支持需满足单位资格及项目立项批复、签订任务书等条件。支持方式分定向和非定向,定向采用申请备案制;非定向有立项评审制和申请备案制。同时明确了绩效与监督管理要求,包括材料备案、项目不同情况处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及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未尽事宜参照现行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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