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汉江流域(汉滨区段)“一江两岸”重点沟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汉江流域(汉滨区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 - 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两个项目建设单位均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均为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两个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环保投资等情况。【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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