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针对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免缴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六路(经十三路)工程海域使用金的请示》(津临港采前〔2026〕34号)作出批复(津财综〔2026〕24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滨海新区政府说明该项目用海属公益性的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用海,符合免缴海域使用金规定,同意该项目在用海期限内免缴应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全部海域使用金57463200元。若项目在用海期限内改变海域用途或用海性质,需重新报批。此批复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天津市财政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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