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7月21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月明九年制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调查情况的通报》,就项目长时间未建成投用检讨并表示将全面加强项目监管。2026年7月12日成立联合调查组。月明教学楼项目2018年3月27日立项,2019年3月10日签约,合同约定2019年3月15日开工、12月20日竣工,2019年4月2日进场施工,先后四次间歇性停工,2025年10月19日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2026年3月26日实质性复工,6月28日完成建设,2026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调查发现庆阳建司存在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问题。资金支付方面,截至目前累计支付856万元,剩余待验收结算后支付。工程延期因施工方以工程款未付清及额外支出资金问题停工,王某鹏提交的签证单存在问题且多次阻工。现有校舍部分2009年11月建成。正宁县住建局对庆阳建司及其责任人、监理单位总监罚款,正宁县纪委监委2026年3月27日对月明九年制学校相关责任人李某龙、张某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6年7月14日庆阳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长安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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