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7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2〕14号)同时废止,项目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6年11月1日前的,可按原办法执行,原办法未规定的,参考本办法。办法明确经批准立项、签任务书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按此办法和科研诚信规定做好验收结题与综合绩效评价。规定了自治区科技厅、项目管理机构、承担单位、负责人及评审专家职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实施期满3个月内提验收申请,需提供申请表、任务书等材料。项目管理机构完成形式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验收,根据项目类别确定方式和专家组成。验收结论分通过和不通过,还规定了经费管理、公示、成果登记等内容。此外,明确终止结题分主动和无申请两种,规定了申请材料、流程及处理办法。最后阐述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如自治区科技厅进行后评估、检查,查处违规等行为,定向配套国家项目按相关规定验收,对子课题验收及经费处理也有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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