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审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公民等若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公开了两个项目批复文件,分别是《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子长市丰源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审服发〔2026〕批字179号)和《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子长玉泰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子审服发〔2026〕批字180号),发文时间均为2026年7月9日。公告还提供了联系方式,落款时间为2026年7月9日。【延安市子长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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