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7月1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修订后的《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该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激发文旅消费新动能。“奖励资金”由市级预算安排,纳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用于加大文旅消费供给侧改革等工作,发挥政策引领效应,按“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择优奖励、注重实效”原则对符合条件项目奖励。资金奖励范围包括聚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文旅消费新产品、科技赋能旅游消费新场景等四个领域。奖励以自然年度划分,采取事后奖励方式,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100万元。办法还对资金的申报、评审和拨付,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三年,原《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京文旅发〔2022〕99号)同时废止。【文旅北京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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