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6月24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SDPR—2026—0040004 鲁工信化工〔2026〕89号)。该办法旨在贯彻五部门通知要求,规范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推动“减二增一”政策落地。办法明确省人民政府负责批准认定公布,有关部门依职责开展工作。规定了化工园区选址条件,如连片面积、四至范围、布局要求等,还对禁止新建园区的地段作出规定。要求园区开展多项评估,总体规划应符合多方面要求,产业发展要统筹多因素。在安全环保方面,对园区管理能力、场所安全距离、封闭化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详细说明了认定程序,包括申请文件及资料内容、审核流程等。本办法自2026年7月25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7年10月28日印发的《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和2018年1月12日印发的《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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