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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通讯地址为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218号),联系电话0546 - 8331953,电子邮箱dyhbzhk@dy.shandong.cn。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具体项目如下: 1. 山东欧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0吨聚酰亚胺高分子单体材料项目一期环保设施技改项目,位于河口化工产业园内经五路以西、纬六路以南山东欧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设施进行工艺优化,新增部分设备,以多种原辅材料生产对硝基苯酚钠、4,4’ - 二硝基二苯醚、4,4’ - 二氨基二苯醚,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废气通过多种处理方式后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RTO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废水按原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按照相关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规范监测;固废分类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管理台账;选择低噪声设备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完善相关系统;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技改后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增加,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替代指标,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 2. 广饶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入炉焚烧及飞灰减量化项目,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小清河南侧、新河村西侧广饶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焚烧炉和环保设施,协同处置污泥,新增部分设施,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废水按原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按照相关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规范监测;固废分类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管理台账;对涉及的新污染物强化管控,纳入监测计划;选择低噪声设备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完善相关系统;项目建成后,SO₂、NOₓ、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 3. 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000吨/年超净高纯化学试剂乙醚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内。建设乙醚生产车间、甲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外购原料年产乙醚,总投资5050万元,环保投资340万元。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相关标准,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废水按原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按照相关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分类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原料及过程转化不涉及新污染物;选择低噪声设备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完善相关系统;拟建项目废水全部回用,VOCs等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申领排污许可证。【东营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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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东营市广饶县、东营市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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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