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6月5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工作办法(试行)》(鲁发改财金〔2026〕411号)。办法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省、市、县政府出资参与的各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基金设立和投向应遵守规定,聚焦相关产业,避免盲目跟风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多部门负责全省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制定《省级清单》并适时调整。办法对基金设立、信用登记、投向评价、结果应用等作出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年度开展基金投向评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督导和通报。办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北京基金业协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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