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因上庄镇HD00-0205-0043地块上庄派出所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3575公顷。拟征收土地东临规划HD00-0205-0047地块、南临规划HD00-0205-0042地块、西临规划上庄镇东一路、北临规划HD00-0205-0044地块。土地现状包括耕地0.0088公顷、林地0.3194公顷、其他草地0.0003公顷、沟渠0.0019公顷、设施农用地0.0271公顷。鉴于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依据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庄镇HD00-0205-0043地块上庄派出所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5〕235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上庄镇HD00-0205-0043地块上庄派出所项目。本项目拟征收土地均位于海淀区Ⅰ片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7.7万元/亩,征地补偿费总金额416.66625万元。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机井房1座和树木,按照《上庄镇HD00-0205-0043地块上庄派出所项目青苗及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协议(永泰庄村)》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15万元/亩,补偿费80.4375万元。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已批准海淀区实施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项目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事宜。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6月27日。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2026年5月29日到2026年6月27日止),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提出具体意见,也可依法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在市、区两级审查中核减用地的不再进行公告,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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