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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上电二龙10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位于洮南市二龙乡建民村,由洮南市上电凯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为新建,新建单机容量6.25兆瓦风电机组16台,总装机容量100兆瓦;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台120MVA主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0500万元,环保投资27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4%。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要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如控制施工占地、表土剥离保存、避免夜间施工、防止扬尘污染、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合理处置废弃物等;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加强绿化养护、减少对鸟类影响等。 项目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报告。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分阶段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若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开工建设,报告表应重新审核。建设单位需在接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南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洮南市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此批复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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