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5月22日,三明市林业局针对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官昌村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沙县区大洛镇官昌村和昌荣村坝头等山场森林步道设施占用林地申请作出批复。同意该山场森林步道设施占用沙县区林地0.5832公顷,其中国有林地0公顷、集体林地0.5832公顷,涉及生态公益林0.327公顷(其中国家级0.327公顷)。需采伐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要求申请单位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禁超范围占用林地等。有关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占用林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管。【三明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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