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分类补助,培育“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补助对象为福建省(厦门市除外)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包括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及幼儿园托班。补助标准为公办每名婴幼儿150元/月,社会办300元/月,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于维持运转和提高质量。《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监督评估,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至2028年。【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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