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5月20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修订后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6〕38号)。该办法旨在规范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加强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办法明确基地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使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规定了基地认定条件与程序,明确省科技厅、基地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及基地的管理职责。在建设运行方面,要求基地承担研究项目、提供研究报告、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等。绩效评价每三年开展一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作为项目支持依据,不合格者需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不配合整改将被撤销资格。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原《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120号)同时废止。【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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