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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论证2×58MW燃煤热水炉供热替代改造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已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名称为2×58MW燃煤热水炉供热替代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为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该项目拟建于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厂内东北侧扩建端预留场地,建设内容包括2台58MW热水锅炉及其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4亿元。项目采用连续工作制,锅炉设备年利用小时数1506h,工程定员35人。项目锅炉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炉内喷钙+半干法脱硫工艺,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硝系统采用SCR-SNCR脱硝工艺,处理后的烟气经高45m的烟囱达标排放。项目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优先回用,无法回用的部分排入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要求等。公众参与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次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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