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5月8日对铅山县民政局报送的《关于铅山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和城乡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603 - 361124 - 04 - 05 - 340475,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民政局。建设地点为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玉石村内以及太源畲族乡停车场、天柱山乡公墓、鹅湖镇公墓、英将乡公墓。主要建设内容是对上饶市铅山县的殡葬服务进行提升改造,殡仪馆及墓区规划用地总面积140603.94平方米,其中殡仪馆规划用地面积22556.32平方米,墓区规划用地面积118047.62平方米。包括新建建筑面积3080.84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3010.32平方米,新建沥青路面及停车场、改造沥青路面、建设混凝土路面等,还有新建公益性、经营性、生态墓位,进行墓道修复、墓区排水明沟建设等附属配套内容。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总投资7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等统筹解决。招标内容应按相关规定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相关文件为项目选址意见书、配套资金承诺证明。需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如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需按规定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等相关报建手续,工程建设要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需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申请,且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对项目各基本条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方式等作出规定,审批部门于2026年5月8日盖章确认。【铅山县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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