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机眼

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双氧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提交审批申请。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经济开发区,利用现有库房改建一座双氧水库房,占地面积125.95m²,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于贮存35%浓度的双氧水,为乙类库房,耐火等级为一级。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0%。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需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地表水污染防治(运营期无生产和生活废水,事故状态下泄漏废水进应急事故池,再拉运至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正常情况无废气,极端高温/事故状态下注意避免人员间接影响,库房做好防护并设置监控和排风系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双氧水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在库房暂存)、环境风险防范(厂区分区防渗,建立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工程建设要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后及时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并公开报告。建设单位作为环评信息公开主体,应按规定分阶段公开信息。若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开工建设,报告表应重新审核。接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由其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此批复日期为2026年5月9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商机关联的区域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区域唯码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