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4月30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对通榆县筑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双岗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该项目为“未批先建”新建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位于通榆县双岗镇双岗村大架子屯,占地12400m²,年产7.2万m³商品混凝土,项目未投入使用,2026年1月8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则同意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相关内容,要求施工期和运营期重点做好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植被恢复工作。需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竣工验收并公开报告。建设单位应分阶段公开环评信息,若项目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超过5年开工需重新审核。建设单位需在接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由其负责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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