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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筑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的《通榆县筑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双岗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该项目为“未批先建”新建项目,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通榆县双岗镇双岗村大架子屯。厂区东侧、南侧和西侧为空地,北侧52m处为双鹿小区,西南侧240m处为通榆县华翔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建设生产区、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未投入使用。2026年1月8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白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白环罚〔2025〕TY012号),厂区还需建设三级沉淀池和危废暂存点。项目占地属于临时用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占地面积12400m²,年产7.2万m³商品混凝土。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植被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超过5年开工建设应报重新审核。建设单位接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4月30日作出批复。【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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