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4月24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贯彻落实闽政办〔2025〕25号文件精神,推动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研发准备金是企业为保障研发项目资金需求提前储备的专项资金,制度在部分企业试点先行。实施对象包括2026年后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2027年后启动自主研发项目且计划认定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等。登记时间与方式因企业类型而异,2026年后立项项目企业在签任务书时登记,2027年后自主研发项目企业在项目启动后登记,其他企业“常态申报,定期受理,分批登记”。对建立制度的企业优先推荐项目,2027 - 2029年完成登记的企业申报省级项目评审时加分。企业需如实提供材料,相关部门加强服务引导和跟踪管理,省科技厅跟踪核实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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