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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天津滨海新区相关部门拟对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VC终止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提出听证申请。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1566号,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是天津市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拟投资1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现有抗氧剂车间内调整现有设备并新增部分设备,形成1条PVC终止剂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化油釜、乳化釜、均质釜、助剂分散罐及产品罐等,采用物理混配方式生产,设计年产2000吨,环保投资13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3%。项目废气处理方面,PVC终止剂乳液产品投料工序含尘废气、化油釜和乳化釜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PVC终止剂悬浮液产品投料工序含尘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入现有“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P7达标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异味气体经收集引入“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4达标排放,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质检器皿冲洗废水排入现有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放至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项目新增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废原料包装、废滤芯及除尘灰、废机油、废油桶及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及废质检样品等。环境风险方面依托现有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公示起止日期为2026.4.30 - 5.9,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和信函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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