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西安市某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要求听证。3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陕西汇泉饮品有限公司包装饮用水生产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五竹街道陶官寨村,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有相应处理措施。 2. 西安市鄠邑区涝河管理站西安市鄠邑区涝河涝店镇(19 + 516~21 + 458)段河道防洪工程,位于鄠邑区涝店镇涝河下游段,总投资1863.12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施工中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采取了对应环保措施。 3. 西安禾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及车辆特种氮化和调质处理研发制造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余下街道大唐第二热电厂内,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也有相应的环保处理办法。上述项目均为报告表类,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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