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5号)要求,福建省制定《福建省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工作指引(试行)》。目标是推动企业建立和实施该制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制定过程经征求多方意见、梳理吸纳和修改完善,通过审查和评估后印发施行。《工作指引》共6章16条,明确了制定依据、定义、建立、实施、激励、监督等内容,附件提供登记表格式和制度建议提纲模板。其特点:结合实际确定备案对象;根据备案对象确定备案节点与方式,如牵头承担2026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签订项目任务书时同步备案,2027年以后启动自主研发项目且计划认定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项目启动后备案,其他企业“常态申报,定期受理,分批备案”;配套激励措施,对建立制度企业优先推荐申报项目,2027 - 2029年完成备案企业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时适当加分。联系人是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林鑫晖、吕明泽,联系电话0591 - 87881125、83518697。【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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