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公告2026年4月27日至4月3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包括《关于年产0.6万m³花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滨审批二室准〔2026〕120号,发文时间2026年4月29日)和《关于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海港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号:津滨审批二室准〔2026〕121号,发文时间2026年4月29日)。公告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并提供了联系电话、传真和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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