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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天津港南疆港区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升级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天津港南疆港区,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为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拟投资14803.45万元建设此项目,包含南港东路(东延)工程和新东七路工程;新东七路长1038米,南港东路(东延)长244米,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50km/h,道路红线宽度40m,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给排水、照明及交通等附属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50817.3m²,环保投资19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4%,预计2026年10月竣工。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如下:大气环境方面,施工期主要为扬尘、机械废气、沥青烟等,需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污染治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合理设置料场,使用商品沥青和混凝土,做好机械和车辆管理;水环境方面,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严禁在沿线水体内清洗器具、机械,严禁向水体排放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物料堆放场所远离水体;噪声方面,施工期主要是机械及车辆噪声,合理布置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做好日常管理并采取降噪措施;固体废物方面,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并落实去向;生态环境影响方面,主要是施工占地对植被和动物的影响,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公示起止日期为2026.4.24 - 4.30,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和信函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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