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该局拟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期限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022 - 66897717)和信函(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还附有年产0.6万立方米花泥生产项目拟批复情况的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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