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收到福清市《关于福清市2026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6〕14号),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于2026年4月2日作出批复。同意将福清市境内0.3099公顷农用地(含0.1859公顷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音西街道音西村合计0.3099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按规划用途使用。要求福清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实施征地,做好补偿、安置和社保工作,缴纳相关费用;按规定提供用地并备案;落实生态环保等要求,涉及自然保护地按规定办手续;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征收后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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