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北京住总置地有限公司为实施轻轨L2线通州段次渠站、垡渠南站、亦庄火车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E8、F10、F12剩余地块征地项目,拟征收台湖镇桑元村农村集体土地0.3527公顷(5.291亩)。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E8、F10地块四至为东至桑园三街、南至水南外环路、西至经海九路、北至桑园四街;F12剩余地块四至为东南至水南外环路、西至桑林路、北至桑园二街。拟征收土地中,耕地0.3212公顷(4.818亩),草地(其他草地)0.0004公顷(0.00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311公顷(0.467亩)。北京住总置地有限公司已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现状调查、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地上物主要涉及树木,实际地类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 - 2035年)》和《亦庄新城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 2035年)》,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轻轨L2线通州段次渠站、垡渠南站、亦庄火车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E8、F10、F12剩余地块征地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京技管(审)〔2026〕23号)实施本项目。公告张贴后,台湖镇桑元村需按法定程序就征地事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形成决议。征地补偿标准为20万元/亩,总计105.8100万元,补偿方式为全部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对象为台湖镇桑元村土地、住宅、非宅、青苗及附着物等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安置方式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为准,补偿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17号。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2026年4月17日到2026年5月16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住总置地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2015年11月,北京市政府批准了通州区桑元村实施整建制转非,截至目前仍未办理转非手续的人员,后续将依据通州区上报并经市政府批示同意的转非方案执行。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2026年4月17日到2026年5月16日止),台湖镇桑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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