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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委托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白城市东湖水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获批。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8657.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洮北区东湖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兼性塘170公顷、水生植物塘200公顷及相关设施,设计规模为17万m³/d,旨在净化东湖水体,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需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施工期间需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运营期则要求建设单位维护稳定塘的水质净化效能,定期清理水体中的枯萎植物,并进行监测。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遵循“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报告表》。该项目的批准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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