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闽侯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关于申请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侯政地〔2026〕12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决定,批准将闽侯县境内0.6009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相关农民集体土地。闽侯县政府需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并做好补偿和安置工作,同时严格遵循土地供应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手续。【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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