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福清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16日收到《关于福清市2026年度第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批准将福清市2.6261公顷农用地(包括0.5187公顷耕地)和0.0457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合计征收农民集体土地2.7039公顷。福清市政府需依法组织征地及补偿安置,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并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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