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福清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关于福清市2026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根据相关规定,批准将福清市境内0.0070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43公顷。福清市政府需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做好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同时严格遵循土地供应政策和环保要求,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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