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厦门市住建局、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重点办,各大企业:为高质量做好省重点项目滚动接续工作,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规范省重点项目淘汰退出和参照增补机制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4〕617号)安排,每年4月、8月分两次开展增补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申请增列省重点项目,必须符合2026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且项目前期工作达到一定的深度。申报单位包括各设区市发改委、厦门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等,审核汇总申报辖区内县(市、区)的备选项目。申报时间为今年4月2日—16日和8月1日—15日,申报方式为书面申报与网络申报相结合。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及申报汇总表,网络申报需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各申报单位需对报送材料和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把关,保证材料真实性。项目审批、规划选址、用地批复等文件材料的电子档需上传到申报系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增补省重点项目。 2026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包括多个领域,例如先进制造业领域、科技创新基地领域、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领域、低碳清洁能源领域、安全韧性水网领域、城市更新领域、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领域、现代服务与文旅融合领域,以及民生福祉设施领域。每个领域均设有总投资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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