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和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批复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核定病房床位价格的报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核定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批复一律废止。医院需严格执行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保障患者能正常入住“三人间”病房,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江苏省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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