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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6年3月25日发布了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于上述时间段内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9日。 该项目为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双氧水项目,位于福州市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现厂址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包括一套27.5万吨(折百)/年双氧水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建成后将新增双氧水生产能力27.5万吨(折百)/年。根据评价结论和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多个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在实施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被认为可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煤化工信息网——项目动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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