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福清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收到《关于福清市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融政综〔2026〕15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将福清市境内0.7798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该地包括一都镇一都村的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使用单位需依法实施用地,确保补偿和安置工作。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2月25日发布此批复。【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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