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3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通知提出,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选择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的城市群率先试点,推动氢能商业化应用,至2030年实现城市群氢能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部分地区力争降至15元/千克;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到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试点任务包括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及创新应用场景等。试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试点期为4年,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各城市群应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实施。【无锡日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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