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3日批准陵水县ls2025-19号用地,将5.3326公顷国有农用地(耕地5.0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该用地应作为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使用,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陵水县政府需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6.652万元。【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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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2026-03-12 07:34:09
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3日批准陵水县ls2025-19号用地,将5.3326公顷国有农用地(耕地5.0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该用地应作为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使用,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陵水县政府需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6.652万元。【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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