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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于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对大港油田勘探事业部2026年天津地区(第一批)预探及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该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天津市盛鑫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公告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文书编号为津滨审批二室准〔2026〕91号,发文时间为2026年3月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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