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26年2月24日作出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中提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亦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审批的文件包括:1. 关于南亚电路板(昆山)有限公司印刷电路板生产线二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昆开环建〔2026〕20号);2. 关于2025年河道水生态提升及运维服务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昆开环建〔2026〕21号);3. 关于泰瑞美(昆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元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昆开环建〔2026〕22号)。【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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