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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委托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国电和风万发风电场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红岗子乡万发村小嘎拉包头屯现有厂区内,拟将现有库房改造为企业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用于暂存企业风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和废旧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为10万元。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和垃圾等污染环境。同时,项目不新增员工且不产生生活用水,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厂内运输,转运过程需带包装并在发生泄漏时及时收集。 项目在贮存点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要求。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要求不新增噪声源,固体废物方面,项目仅贮存包装完好的废铅蓄电池和废油,且所有危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定期检查储存容器的密封性,采取封闭车辆运输危险废物,确保运输不影响环境敏感点。 环境保护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后需及时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公开验收报告。若项目性质、规模或污染防治措施有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并接受监督检查。此批复由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1月29日发布。【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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