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第31号)和《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广东省能源局近日对汇宁时代江门储能电站项目的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南朗村,总投资30.44亿元,预计于2026年12月投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3吉瓦/2.6吉瓦时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6464.79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59200.92吨。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在落实节能降碳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工艺、辅助设备、建筑及能源管理的节能降碳工作。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需重新审查。【北极星电力新闻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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