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2023年2月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利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为两家企业提供环评文件保障,支持其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因春节前夕项目时间紧迫,分局迅速启动应急服务,确保环评批复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最终,该局在受理申请后当天依法出具环评批复,为企业的国债项目申报扫清障碍。这一高效服务体现了高新区审批服务机制改革的成效,未来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支持重大项目的落地与投产。【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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