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连江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度批准将连江县境内0.7803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包括征收水田0.2591公顷、园地0.4891公顷及其他农用地0.0321公顷。政府需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做好补偿和安置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政府还需遵循土地供应政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完成不动产登记。该批复于2026年1月19日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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