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福清市人民政府收到关于福清市师院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融政综〔2025〕237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决定(闽政〔2022〕12号),批准该方案,总面积为4.0360公顷。福清市人民政府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国土空间规划,保护耕地和农民权益,科学组织实施开发,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需调整方案,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2月2日发布此批复。【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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