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机眼
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4日(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批准的建设项目为维特动物医院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草场坡新文巷摩登主场9幢1单元10104室2层。该项目租赁面积为169.61m2,设有诊室、手术室、处置区、DR室、隔离室、化验室、药房、注射室、医废贮存间等,主要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手术,以及少量宠物用品和饲料的零售,预计宠物诊疗服务量为10例/天。项目涉及的DR室及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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