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出台了两项通知,分别是《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缓建的通知》和《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限时优化存量项目违约金核算标准的通知》。这些措施旨在降低企业资金压力,优化市场供需关系。凡是在2025年9月16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项目,若未开工或已开工但未竣工,可在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前申请缓建。未开工项目的开工日期可延长一年,已开工未竣工项目的竣工日期也可延长一年。对于已产生违约行为的项目,违约责任将在2025年11月18日前核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缓建政策,未开工项目的开工日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8日,已开工项目的竣工日期也延长至2026年11月18日。【东方财富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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