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的公告,2026年1月29日,该局对3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告涉及的项目包括大唐临潼50MW光伏发电项目、中石化绿源临潼公司“地热+”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项目及长信通新能源新材料生产项目。若有公民或组织认为该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公告期限届满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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